廣州政府部門的預算公開,從統(tǒng)一公開變?yōu)楦鞑块T自行公開,這只是一種形式的轉(zhuǎn)變,并不意味著財政部門就可以不聞不問了。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2009年,廣州財政局曾在網(wǎng)上公開廣州114個部門預算,此舉獲得如潮好評。當時,公眾紛紛期待,廣州能再接再厲,將打造“陽光財政”的決心進行到底。然而到2010年,形勢急轉(zhuǎn),當年主動公開財政預算案的單位驟降到29個。而今年上半年將過,廣州財政預算公開情況更加“慘淡”,83個部門,僅有22家公布2011年財政預算情況。并且,這些公布的部門預算案文件不僅難看懂,而且還和公眾玩起“躲貓貓”,多藏在政府網(wǎng)站很不起眼的角落,想要一睹其真容,少不了一番折騰。
廣州各政府部門的預算公開,不情不愿,能藏則藏,公開出來的,生怕被民眾盯上在政府網(wǎng)站上找“財政預算”一欄,要花15分鐘,一份預算案文件,不是業(yè)內(nèi)專家別想看明白。這是預算公開嗎?稱之為“反預算公開”似乎更為貼切。
然而,雖然廣州政府部門預算公開出現(xiàn)大退步,相關的監(jiān)督卻難見蹤影。
預算由財政部門統(tǒng)一公開轉(zhuǎn)為各部門自行公開后,廣州財政部門對于預算公開似乎是一種放任自流的態(tài)度。統(tǒng)一公開變各部門自行公開,這只是一種形式的轉(zhuǎn)變,并不意味著財政部門就可以不聞不問了,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信息公開應建立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預算管理是財政部門的分內(nèi)事,對于各政府部門預算信息公開的不力,財政部門顯然有督促糾正之責。
預算公開,不能淪為政府部門的自娛自樂,除了必要的行政考核制度外,還應當賦予公眾考核評價的權利。《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要求建立信息公開的社會評議制度,而財政預算公開,無疑是政府信息公開最核心的內(nèi)容,因此理當建立起專門的財政預算公開社會評議制度,由民意給各部門預算公開工作打分。
曾看過媒體報道香港預算公開的一些做法,每當預算公開,政府不但在網(wǎng)站上發(fā)布詳細文本,還在指定地點派發(fā)預算案的印刷版本,財政部門首長會奔波于電臺、電視臺,向民眾詳解預算案方方面面,至于財政預算案本身,則做得非常精致,文字、數(shù)據(jù)配合大量插圖、表格、漫畫,讀起來饒有趣味。這樣的預算公開,民眾喜聞樂見,內(nèi)地也應借鑒學習。
對于預算公開,中央一直高度重視。5月初,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再次研究部署進一步推進財政預算公開工作,要求“必須進一步推進財政預算公開,建立健全公開機制,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nèi)容,不斷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為什么到了一些地方,公開的范圍反而在縮小,公開的內(nèi)容反而更粗放呢?
預算公開,廣州當初領風氣之先,如今卻倒退、縮水,凸顯出預算公開的制度保障不足。預算公開不能靠部門“自覺”,建立針對預算公開有效的行政考核和有力的公眾參與制度,實在是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