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正式實施,今年8月2日,中央又以“兩辦”的名義發(fā)布了《深化政務公開和強化政務服務的意見》,從工作機制、規(guī)范流程、責任追究等方面完善政務公開制度,以此推進政府轉型。中央一些部委和一些地方政府相繼在紙媒、網絡公開了“三公”消費、政府預算、市政規(guī)劃等信息。有時評稱:我國迎來了政務公開的“春天”。

  政府信息是多層級、多元化的,除極少量屬于“國家機密”不宜泄露外,都必須無條件向社會公開。而且隨著不能公開的“例外”信息界定日趨明確,它的范圍只會越來越小。(隨便一提,當年財政預算不也是作為“國家機密”秘而不宣的嗎?)有些地方政府任意擴大“國家機密”的內涵,甚至將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簡單地用個人隱私、商業(yè)秘密、敏感內容等籠統(tǒng)的條款加以限定,尤其是有關政府負面信息更是“滴水不漏”,想方設法予以封鎖。日前《時代周報》刊出“河南省信陽瞞報十余起蜱蟲叮咬致死案”便是一個典型的事例——

  蜱蟲蟄伏于淺山丘陵的草叢、植物上,以吸血為主,每年的5月至9月如期而至。去年,信陽已發(fā)生過被蜱蟲叮咬死亡事件,因為涉及者甚微,政府根本沒當回事,也沒有向社會公布。今年新一輪由蜱蟲傳播的疫情已導致至少18人死亡,在當地引發(fā)民眾恐慌。政府先是千方百計地隱瞞疫情,在官方網頁上對此事幾乎是空白。當公眾強烈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公布事實真相和因此而死亡的具體人數時,省衛(wèi)生廳官員竟然回應:“并不是每增加一例都要公布出來”;媒體介入,質疑政府有關部門瞞報疫情和死亡人數,省衛(wèi)生廳新聞辦稱:“我們只負責傳達信息,那些信息都是層層上報,不會出現錯誤”。請看:政府的負面信息只是“層層上報”而不如實地向社會公眾公開,哪有一星半點的民主意識?

  在政務公開中,公眾最為不滿的是有關政府負面信息的公開問題。政府往往從自身的形象和威權考慮,甚或立足于“政績工程”,視負面信息的公開為畏途,似乎封鎖諸如礦難、塌橋、疫情、倒樓以及像強拆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之類的負面信息,就能粉飾天下,給人以“歌舞升平”、“鶯歌燕舞”的政象。其實,這是官員在政治上的無知和短視。當今是網絡時代,每個公民只要有意愿,他都可以當一名“記者”或“時評家”,在網上第一時間“報道”自己的所見所聞,并發(fā)表自己的言論。不要等到公眾爆料、質疑、批評的時候,政府才被動地向社會解釋,至于那種虛言搪塞、百般辯解、托詞卸責的做法,更是起著適得其反的效果。只要有了自身的負面信息,政府便須采取主動的姿態(tài),向公眾公開,向社會通報,讓人們獲得較為全面、及時、準確的信息,由此,那些“三人成虎”的謠言也就沒有了市場。

  政府信息公開,其目的是非常明確的,即:在政務透明化,讓公眾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府行政依據、決策、運作的基礎上,自覺接受公眾的監(jiān)督。政府轉型,說到底是由服從變?yōu)榉杖罕?,由對立變?yōu)楣倜駥υ?,由監(jiān)管變?yōu)楣姳O(jiān)督。公眾監(jiān)督無疑是對政府行政有悖社會進步、有違公共事務、有損公眾利益的作為予以約束,倘若政府不公開自身的負面信息,乃是一種逃避公眾監(jiān)督、無視輿情約束的反映。不管以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不受約束、不服監(jiān)督的政府都將會站到公眾的對立面——如此的政府難以真正落實“執(zhí)政為民”的理念。

  或曰:政府公開自身的負面信息,會自貶形象,失信于民。我則認為,未必!當下的公眾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洗禮,也日漸成熟,他們是通情達理的。對政府公開自身的負面信息,公眾自會全面分析其主客觀的成因,掂量政府的誠意度,更著眼于政府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采取何種積極有效的措施,變負面信息為正面信息。據日前《揚子晚報》報道:江蘇省政府組織對上半年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坦然將一個負面信息公開:有9項指標未達到年初確定的進度要求,其中包含“控制CPI漲幅在4%左右”這一指標,并且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意見。一個實事求是的政府,敢于正確看待自己的不足,敢于公開自身的負面信息,向社會坦承自己工作上的差距,不隱瞞、不敷衍、不欺騙,這樣的政府不僅無損于自身形象,相反,受到了公眾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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