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五周年,記者對話當年制定者之一周漢華

2011年10月31日,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里政府機關為企業(yè)和個人提供窗口服務

周漢華
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至2013年5月1日,該條例實施已有5周年。
5年來,以往公眾難以知曉的政府信息,如“三公”經(jīng)費等財政預決算報告、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等,政府或主動或經(jīng)公民申請向社會公開了。信息公開已從當年的深流靜水,化為今日越來越大的浪潮。
瀟湘晨報記者特此與《條例》的制定者之一,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博導周漢華對話。周漢華講述了當年《條例》的制定情形,并對當下《條例》的執(zhí)行利弊做了思考。
從開始制定《條例》到正式頒布、實施,這一過程至少有6年之久。
起草《條例》,作為當時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中的惟一法律專家,現(xiàn)任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的周漢華,參與了整個信息化立法計劃的制定和相關的文件咨詢、起草工作。
立法過程,歷經(jīng)千辛。周漢華說從《條例》草案送交國務院法制辦,兩年的時間里,草案未得到任何反饋。最后在中紀委的強力推動下,2006年,草案方才柳暗花明。
周漢華說,《條例》經(jīng)5年的實踐,政府信息公開已經(jīng)脫敏。但更多的問題依然存在:《條例》規(guī)定的制度以及其他外部制度均沒有落實好與建立好,政府對于信息公開的態(tài)度依然是猶抱琵琶半遮面。
草案送交國務院法制辦后兩年沒反饋
中紀委強力推動,2006年,信息公開立法開始加速
瀟湘晨報:2002年已經(jīng)開始在著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制定。當時為什么要制定這個條例?
周漢華:主要是國家的信息化需要。當時,國務院成立了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設立了國務院信息辦公室,成立了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整個信息化立法計劃及其具體推進都是在信息化框架下進行的。實現(xiàn)信息化的前提之一是信息資源的有效利用,而80%的信息資源都掌握在政府手中,如果不公開,信息化就是一句空話。
瀟湘晨報:10年前的《條例》制定,您具體參與了哪些過程?周漢華:我們在接受任務之前,對此方面的已經(jīng)研究了好幾年,課題組成員來自具有各種專業(yè)背景的專家,包括理論和實務部門的同志,有20多人。
由于課題組成員多元的專業(yè)背景,我們對國內(nèi)外在信息公開的情況掌握得比較全面,條例制定,心里還是有底。
當時我負責《條例》的框架設計和起草工作,我認為,框架總的設計原則是體現(xiàn)制度的法律屬性,保證公眾的知情權,既要考慮中國國情,也要借鑒各國的有益經(jīng)驗。
課題組起草的稿子,國務院信息辦基本沒有什么大的修改,經(jīng)當時兼任國務院信息辦主任的曾培炎同志同意,2002年9、10月份就此以征求意見稿的方式發(fā)給地方和部門征求意見。
國務院信息辦將草案送交國務院法制辦以后,期間有兩年草案沒有得到相關反饋。后來在中紀委的推動下,2006年,國務院法制辦對信息公開立法開始變得非常積極。雖然法制辦對稿子進行了比較大的修改,但我們設計的基本框架和許多具體制度還是得以保留了下來。
瀟湘晨報:中紀委為什么要如此積極推動這個條例頒布呢?
周漢華:當時反腐任務越來越重,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有利于在源頭上遏制住貪腐之風,從制度上遏制腐敗現(xiàn)象。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也一直設在中紀委,整個政務公開都由中紀委負責,因此,中紀委對于條例的制定一直非常重視。記得時任中央紀委秘書長的干以勝曾經(jīng)在記者招待會上好幾次提到應推動《條例》的制定。
政府信息公開已經(jīng)成為常識但官員對信息公開仍有抵觸,這是目前最大問題
瀟湘晨報:制定過程中,政府部門內(nèi)部及一些專家爭議比較大,主要有哪些爭議?
周漢華:政府部門的同志大部分認為《條例》制定不可行,過于超前,不符合中國實際。但是,國務院信息辦的幾位負責同志,比如當時負責信息辦工作的劉鶴主任,負責政策規(guī)劃組的楊學山與秦海等,都非常支持加快信息化立法,支持制定信息公開條例。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的其他專家,尤其是吳敬璉老師、周宏仁老師等,當時都非常支持這個動議,他們起了很大的作用。沒有他們的支持,不可能把制定信息公開條例的建議列入中央2002年12號文件中?,F(xiàn)在看起來,成功推動信息公開條例的制定,是國務院信息辦的一個重大貢獻。
瀟湘晨報:對比《條例》草案與現(xiàn)有《條例》發(fā)現(xiàn),草案中確立“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不見了。
周漢華:現(xiàn)有規(guī)定中盡管沒有這一條,文本也沒有這么表述,沒有體現(xiàn)在條例里,是有些遺憾,主要是某些部門的某些考慮造成的。
但5年來,時任總理的溫家寶在很多場合反復強調(diào)了這一原則,國務院也在其首份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中的第一句話重申了這一原則,還是間接地肯定了這個原則。
瀟湘晨報:《條例》實施3周年時,您認為《條例》的整體實施狀況不盡如人意。而就在前不久,在齊魯大講壇演講時,您說《條例》的執(zhí)行成效是比較顯著的。
周漢華:總的來說,《條例》實施的成績還是很大的,變化潤物細無聲,這是最大的成績。《條例》制定前,談信息公開是非常敏感的事情,媒體都不敢談。今天,信息公開已經(jīng)成為常識,從三公經(jīng)費等財政預算公開到食品安全信息公開、人事公開,已經(jīng)沒有人認為公開是一個問題,這本身就是進步。
《條例》實施還有不少問題,不論是政府主動公開還是公民依法申請公開,距老百姓的要求和《條例》的規(guī)定都還有不小的距離。尤其是有些官員的觀念仍然沒有轉變,對信息公開有抵觸,這恐怕是目前最大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