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經(jīng)費公開決不能止步于形式,要真正達到“公開是常態(tài),不公開是例外”的陽光境界。
2013年,“三公”經(jīng)費公開逐漸走向部門預算公開。雖然公開項目有所增加,但不少政府部門存在公示不及時、公示內(nèi)容不翔實、預算報告內(nèi)容粗疏等問題。如公開信息不真實、項目類別不詳細、接待事宜不確切等。一些單位在進行“三公”經(jīng)費公開時,接待次數(shù)、金額虛報瞞報,或者多個項目打包公示,或者接待事由“移花接木”,使得公眾和媒體不能有效監(jiān)督。
從“不公開”到“公開難”,這是個正處于變化的過渡階段。所以,改革應該再加把勁兒,決不能止步于簡單的公開形式,要真正達到“公開是常態(tài),不公開是例外”的陽光境界。要做到這一點應該從幾個方面努力:
一是遵循一個原則――公開是義務。政務部門行使的是人民賦予的權(quán)力,花費的是人民納的稅,自然有責任、有義務將運作費用向人民匯報,絲毫不容推脫。二是健全一種制度――公示日程表,按時按標準公示。讓“三公”的公開工作成為政府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項目,施行“一票否決制”,以引起高度重視。三是營造一種氛圍――牢固樹立貪腐可恥的思想,用清正廉明的政務風尚帶動崇尚節(jié)儉的社會風氣,上行下效,督促“三公”經(jīng)費的減少,控制“三公”預算的規(guī)模。四是落實一把手責任――施行“一把手”責任制。對拒不公開“三公”賬單,或者公開不及時、不準確、不認真的單位,嚴格對其進行通報懲處,一把手負總責,把責任落實到人,以便監(jiān)督問責。
人民需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會環(huán)境。“三公”賬單的切實公開有利于監(jiān)督政府自覺依法規(guī)范管理使用財政資金,在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同時預防財政領域腐敗,減少違規(guī)違紀問題。只有依法行政、依法公開,才能最終獲得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