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民意調查,是社會發(fā)展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日前聞悉“經中央批準,中組部已委托國家統(tǒng)計局從2008年起每年在全國31個省區(qū)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事業(yè)單位開展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的消息。
應該看到,在我國社會,也許有這樣的“官調”活動總比沒有要好,畢竟這種“官調”活動也是有益嘗試。因此筆者認為,要建立能夠被全社會廣泛認可的結果的“民調”體系的話,大力發(fā)展中立的專業(yè)調查組織也是必要條件之一。
“官調,民調,各有各調”的社會現象,是官與民之間對社會發(fā)展因看法與目的不同的兩種調查方式。幾千年的文化缺陷告訴我們,人民面對任何形式的“官調”活動,基本上都是小心翼翼難吐真言。從“崇官、尊官、敬官”到“畏官、怕官、躲官”的文化現象,至今都還根深蒂固。
“官調,民調,各有各調”的社會現象告訴我們,在兩者之間的“民意調查”活動中,其“定調”和“設調”的方式方法往往相反。真正的“民調”活動離不開中立的民間組織,即使是官方需要開展民調活動,首先應當自覺放棄“官調”方式,并采取“避調”的姿態(tài),進而委托中立的民間組織(或者專業(yè)的民間調查機構)開展“民調”。有關“定調”和“設調”的問題,完全應當交由受托的中立專業(yè)的民間調查機構完成。唯有如此,真實的“民調”結果才能被視為全社會廣泛認可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