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寧波市針對證件種類繁多、實體證件攜帶不便、“重復證明、奇葩證明”較多等普遍性問題,研發(fā)運行“阿拉警察”手機APP和寧波電子證明共享核查平臺,積極探索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下的身份驗證新模式,構建“全市域、全領域、全窗口、全事項、多場景”無證件辦事服務體系,創(chuàng)建“無證件辦事之城”取得顯著成效,大大方便了群眾辦事和生活。

  一、構建一個跨域聯(lián)通平臺,實現證明核查由“群眾舉證”向“數據驗證”轉變

  編制《全市“無證件辦事”目錄》,將法定的47個領域1464項事項中涉及的127種4486個證件(證明)納入目錄,確?!澳夸浿鉄o事項、目錄之外無證件(證明)”。

  研發(fā)寧波電子證明共享核查平臺,破解跨領域跨部門數據共享難題。

  制定數據共享清單、規(guī)范數據歸集標準、構建數據共享模型,建立政務辦事事項庫、證明材料庫、操作核查人員庫,并通過政務服務網連接該市所有政務辦事窗口。比如,群眾到公安部門窗口辦理“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居住證”需要人力社保局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窗口工作人員通過共享平臺直接獲取電子版“社會保險參保證明”,不需要群眾再去打證明。

  創(chuàng)新身份驗證,平臺連接公安部人口基本信息和全國企業(yè)基本信息大數據,個人或企業(yè)辦事只需刷臉或掃碼即可準確核驗真實身份。

  規(guī)范證明出具,制作統(tǒng)一電子證明專用章,對獲取的版式證明自動加蓋含有信息提取單位、信息制作單位、提取時間等信息水印,滿足業(yè)務部門既要紙質存檔、又要電子存檔的需求。目前,平臺可出具電子證件(證明)127種,其中實時數據共享出具78種、人工24小時內核查出具49種。

  二、健全一套“電子證照卡包”,實現身份認證由“實體證照”向“電子證照”轉變

  同步上線“電子證照”和“電子證明”,推動兩證融合應用,最大限度減少群眾紙質證明重復提交、“打證明”多的問題。

  通過電子化改造,實體證件(證明)以動態(tài)二維碼形式呈現在手機端“阿拉警察”APP,實現線下場景應用,方便群眾隨時調取。

  集成“電子證照包”,上線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駕駛證、行駛證、居住證、電動自行車信息、電子健康卡、社???、律師執(zhí)業(yè)證、低保求助證、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機動車商業(yè)險電子保單、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yè)資格證、境外人員電子護照、殘疾人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出生醫(yī)學證明、教師資格證、學位證等21種常用電子證件。

  集成“電子證明包”,上線親屬關系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流動人口登記證明、駕駛人信息查詢證明、機動車信息查詢證明、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注銷戶口證明等7種常用電子證明。

  目前,“阿拉警察”APP內28類高頻電子證件(證明)已覆蓋群眾大部分日常生活辦事所需。今年6月19日,家住鄞州區(qū)的馬先生,到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辦理人才引進落戶時,忘帶了身份證和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工作人員通過“寧波電子證明共享核查平臺”,獲取了馬先生的身份信息和社保參保證明,順利辦理了落戶,整個過程只用了5分鐘。

  目前,“阿拉警察”APP總下載量560萬,注冊用戶423萬、實名認證用戶223萬,用戶日均活躍量2。81萬人次。

  三、拓展一體服務應用場景,實現無證辦事由“一縣一域”向“寧波全域”轉變

  推動電子證照(證明)場景化應用,從政務服務拓展延伸至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領域,基本形成覆蓋全市的證照電子化應用體系。

  政務服務領域,實現市縣兩級11個行政服務中心、4947個鄉(xiāng)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辦事窗口和政務服務自助終端“證照電子化”運用全覆蓋。比如,“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事項,只需通過“阿拉警察”APP內身份證二維碼,就可在自助終端機進行辦理,徹底改變了原來證件不離身、環(huán)環(huán)要證件的情況。

  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在旅館、網吧、郵政、保險、醫(yī)院、銀行、機場、加油站、典當行、圖書館、移動運營商、水電氣網辦事點、汽車4S店、車輛檢測站、景區(qū)等52類場景5400余個點位的延伸應用。比如,外地來寧波的人員,通過“阿拉警察”APP或加載了“阿拉警察”端口的“支付寶”,完成實名驗證后,就可以在全市3800余家旅館使用電子證件。

  社會治理領域,實現在公安路面核查、出租房管理、政府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門衛(wèi)登記等場景的拓展應用。如在交警路面核查中,群眾可用手機向民警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二維碼,即可完成身份及車輛核查放行。

  四、落實一組嚴密防護措施,實現信息數據由“系統(tǒng)安全”向“多維安全”轉變

  堅持惠民生與保安全并重,充分運用動態(tài)人臉比對、圖像文字抓取等技術,關聯(lián)照片、人臉、信息等“三要素”,通過照片驗證、信息加密、監(jiān)測預警,建立起一整套嚴防公民隱私泄露和信息系統(tǒng)防范的安全保障機制。

  要求實名認證用戶拍攝身份證正反面照片上傳到系統(tǒng),系統(tǒng)通過圖片文字識別技術進行校驗,甄別身份證件真?zhèn)?,保證實名認證用戶的身份真實有效。

  采用動態(tài)人臉識別技術,安全應用等級參照金融級,對人、證實時比對,所有比對認證過程均由公安部可信身份認證平臺完成,確保電子證件使用者為本人使用。

  遵循“正當、合法、必要和授權同意”原則,確保信息采集、處理符合隱私保護規(guī)定,并落實脫敏使用要求,消除明確身份指向。

  將各相關證件(證明)信息混合加密封裝,以秒級定時刷新的電子二維碼形式呈現,有效保障個人信息不被破解和截屏冒用。

  系統(tǒng)研發(fā)嚴格采用部省標準,完善整體代碼開發(fā)、接口調用共享等技術環(huán)節(jié),并利用政務云安全體系與互聯(lián)網邏輯隔離,實時監(jiān)測預警防御外部攻擊、病毒感染等,及時排查整改風險隱患。

  五、出臺一項改革保障規(guī)定,實現成果固化由“經驗做法”向“制度規(guī)范”轉變

  及時總結2年多來的實踐經驗,今年8月制定《寧波市保障“無證件(證明)辦事之城”改革若干規(guī)定(試行)》,保障改革成果制度化規(guī)范化。

  明確“無證件(證明)辦事”要求,在寧波行政區(qū)域內辦理政務服務、公用事業(yè)服務事項,無需提交本市核發(fā)或者出具的證件(證明),而由辦理單位核實驗證,合理引導群眾預期、避免引起不必要誤解。

  健全“無證件(證明)辦事”機制,實施辦事目錄對外公布、動態(tài)調整及群眾、企業(yè)投訴舉報核查反饋等舉措,確定個人身份可信認證、“浙里辦”“阿拉警察”APP電子證照、省市公共數據共享平臺電子證照、市電子證明共享核查平臺電子證明、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等5種辦事方式,壓實部門責任、推動改革落地。

  建立違規(guī)問責、盡職免責制度,對應當參加改革而未參加改革、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擅自創(chuàng)設證件(證明)、未編制無證件(證明)辦事目錄,或者事項及證件(證明)有遺漏、未按無證件(證明)辦事目錄調整辦事指南、未實施無證件(證明)辦事措施,仍向申請人索要證件(證明)、未按規(guī)定使用共享核查平臺、為共享核查平臺提供的電子證明共享信息,或電子證明核實信息內容失實、將電子證明挪作其他用途等8種行為,依規(guī)追究責任;對按規(guī)定程序方法提取的申請人信息、電子證明內容失實,導致辦理結果差錯后,能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的情形,免于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