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知道成都市政府搬進豪華辦公樓是在地震期間。在當?shù)孛襟w都沉默的時候,網(wǎng)上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許多批評的聲音。這正好印證了胡錦濤同志視察人民日報社時所講的:“必須加強主流媒體建設和新興媒體建設,形成輿論引導新格局”。網(wǎng)絡——這一新興媒體表達的民意,在7月17日得到了回應。這一天,成都市宣布拍賣豪華的辦公區(qū),款項用于賑災。

  這無疑是一個值得肯定的事情。當成千上萬災區(qū)人民需要恢復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重建家園的時候,政府官員如果要一意孤行搬進豪華的辦公區(qū),容易傷害群眾的利益和感情。成都市的領導看到了事情的可能后果,也意識到了搬遷的不合時宜,所以做出了這個決定,也算是亡羊補牢,不算太晚。

  按照當?shù)卣恼f法,建設這一辦公區(qū),是經(jīng)過嚴格批準的,符合各項程序,因此不會被追究什么領導責任。但是,仔細想想,政府辦公區(qū)建設得富麗堂皇,是否就真的符合中央三令五申的“嚴禁建設豪華樓堂館所”的精神呢?顯然不符合!

  安徽阜陽的官員大興土木,建設了一個“白宮”,還對舉報人涉嫌打擊報復,如今那個官員已經(jīng)被取消了人大代表資格。這說明,在黨的紀律里,動用國家和人民的錢財興建豪華的辦公樓是不允許的;在人民的眼睛里,“人民公仆”未經(jīng)人民許可給自己謀福利,是可恥的事情;在現(xiàn)代法制社會里,官員隨意揮霍公眾的資源,是要受到質疑和嚴格監(jiān)督的。成都市建設的這一現(xiàn)代化辦公區(qū),其服務對象是政府的官員。如果國富民強,人民生活優(yōu)越,水漲船高,倒也無可厚非。問題是,我們的國家還不太富裕,我們的人民還很不富裕,我們的一些學校還很不結實,我們的一些醫(yī)院、幼兒園、養(yǎng)老院還很簡陋,在這一基礎上,官員要優(yōu)先在豪華的地方辦公,會不會產(chǎn)生內疚感呢?

  成都市建設的如果是公共設施,比如學校、供大眾享受的劇場、讓青少年鍛煉的體育館、為公眾服務的科技博物館等,民意的反映應該是正面的??上?,在這塊并不富裕的土地上,聳立的卻是權力機關。成都建設的這個豪華行政區(qū),在全國并非個別,許多地方,包括縣、區(qū)級政府,都有這一動向。而動用大量資金建設的豪華樓堂館所,一般都會經(jīng)過合法的程序,一級一級批準。各項監(jiān)督往往流于形式。實際上,這暴露了制度上的某些缺失和監(jiān)督機構的尷尬。媒體特別是新興媒體的介入,正在彌補這些不完善。能夠制止建豪華辦公樓的是民主和法制。國家只有加強民主和法制建設,充分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話語權、監(jiān)督權等,鼓勵和保護公眾緊緊看住政府,才能筑起防范的堤壩,將一切可能產(chǎn)生的權力濫用和權力腐敗遏止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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