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葉法官和調解員,辛苦了,感謝”!“Also me very thank you”!在義烏國際商貿城經營鞋子生意的朱女士和伊拉克籍外國客商阿布(化名)的國際商事糾紛經過法院外調委聯(lián)動調解,兩位紛紛對法院工作人員表達由衷的感謝。
證據(jù)材料“微信送達”
義烏國際商貿城經營戶朱女士與外國客商阿布于2018年簽訂一筆價值270萬元的鞋子合同,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外國客商阿布陸陸續(xù)續(xù)支付了170萬元,此后,因疫情影響,阿布回國后一直未入境也一直未支付剩余款項。為此,朱女士于2021年4月訴至義烏法院。
受理此案后,因被告身處國外,如果通過涉外送達方式送達起訴狀副本等材料,開庭時間遙遙無期。得知被告會使用微信,義烏法院承辦法官立即通過微信與其取得聯(lián)系,并順利通過微信向其發(fā)送了起訴狀副本等證據(jù)材料。
會同“外調委”、翻譯組群作戰(zhàn)
溝通過程中,義烏法院承辦法官得知外商有調解意向,于是立即啟動涉外訴調對接程序,委托義烏市涉外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微信線上調解。隨即組建了由法官、調解員、翻譯、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參與的微信調解群。
調解員通過商業(yè)習慣、人情、法理等各方面進行勸解,并提出折中方案,同時由法院與外調委分別通過電話、線下方式與雙方保持溝通交流。經過多次溝通協(xié)調,義烏法院再次邀請外調委調解員,共同在微信上進行調解,雙方終于達成一致。但被告身處國外,經過多次嘗試和指引,無法完成移動微法院身份認證,雙方如何簽署調解協(xié)議成為一個難題擺在了各方面前。
“移動微法院+微信”化解國際糾紛
考慮到原告在移動微法院上,被告在微信上,義烏法院提出了雙平臺簽約的模式,雙方對此予以確認。根據(jù)雙方在微信上確認的和解協(xié)議制作了調解協(xié)議,并分別發(fā)至移動微法院和微信,由雙方在移動微法院、微信上分別簽字確認了調解協(xié)議。
一起歷時三年的國際商事糾紛,經過義烏法院和外調委聯(lián)動調解,依托移動微法院、微信兩大平臺,用時一個月時間,得以順利化解。
此次國際商事糾紛的線上順利化解,是義烏法院積極運用線上訴訟規(guī)則,運用“互聯(lián)網+”技術,創(chuàng)新調解模式,服務市場經營戶,依托涉外訴調多元化解國際商事糾紛的體現(xiàn)。
自涉外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建立以來,義烏法院和外調委無縫對接,共同化解涉外糾紛共計775件,涉案標的額6530余萬元,平均調解用時約7天,自動履行率99%。不僅有效化解了國際商事糾紛,有利推動義烏經濟發(fā)展,也為自貿區(qū)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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