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進一步推進省級行政審批“三集中”改革,除涉密或特殊要求外,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要全部進駐行政服務中心或辦事窗口,實行“一個窗口”對外,由行政服務窗口依法受理,出具相關受理文書。

  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數(shù)量少且只有一個內設機構承擔審批工作的,應指定一個固定場所作為窗口統(tǒng)一受理;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數(shù)量少但由多個內設機構承擔審批工作的,應確定一個固定場所或內設機構作為窗口統(tǒng)一受理,實現(xiàn)申請人只進一個辦公室,只找一個處室。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較多、辦件量也較多的,應設立行政服務中心,將全部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納入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受理。構建網(wǎng)上審批服務平臺和實體大廳服務相結合、網(wǎng)上服務和網(wǎng)下服務相統(tǒng)一的政務服務模式,逐步推進全省網(wǎng)上政務服務實現(xiàn)“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wǎng)”通辦。

  凡入駐行政服務窗口辦理的事項,其他處室(部門)一律不再對外受理。我省各有關單位要根據(jù)事項特點,對行政服務窗口負責人進行分類授權,對于可實行標準化辦理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在行政服務窗口受理后直接辦結。推進行政審批“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一個窗口收費”的標準化運作模式,促進行政服務提速增效,方便企業(yè)和群眾辦事。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較多并進行整合由一個內設機構承擔的,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于今年12月30日前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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