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馬鞍山市原副市長呂金寶、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海風涉嫌受賄案,兩人被逮捕的正式消息經(jīng)《檢察日報》報道后,被全國眾多媒體和網(wǎng)站轉(zhuǎn)載,廣為人知。然而,直到2月6日晚,呂、王二人仍以“正面形象”出現(xiàn)在馬鞍山市的政府網(wǎng)站上,并有著明確的“職責分工”。(2月8日《新安晚報》)

  客觀地說,這次貪官戀棧不是他們的錯。兩人已經(jīng)坐了班房,不可能指揮工作人員繼續(xù)宣揚其豐功偉績。要錯就錯在有關(guān)工作人員的失誤:政治敏銳性不強。其實,這個責任也不完全在具體的工作人員。如果要打板子,起碼有一半打在他人身上。

  長期以來,我們的官員都被供奉在神龕里。除了極少數(shù)特殊時期外,沒有誰敢對神龕里的菩薩指手畫腳。群眾只有頂禮膜拜的份,而無說三道四的權(quán)利。官員在臺上坐一天,就神氣一天;坐一時辰,就光彩一時辰。即便官員做了錯事,甚至露出了貪腐馬腳,但只要還在臺上,就得“正面形象”示人。否則,就是大不敬。去年,有位記者發(fā)表了一張“區(qū)長低頭照”,結(jié)果立即被辭退。受此思想影響,馬鞍山市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反應(yīng)遲鈍”,也屬情有可原。沒有正式文件或上級通知,誰敢擅自讓領(lǐng)導(dǎo)“下臺”。

  將落馬官員的“正面形象”與在位官員的“負面形象”事件聯(lián)系起來,一個官員形象問題跳了出來。官員究竟該是一個什么樣的形象?始終“正面”,還是一半“正面”一半“負面”,抑或全“負面”?縱向挖掘,從中國歷史找答案,肯定是前者。橫向比較,不少國家趨向后者。美國奧巴馬新政府成立不到一個月,由新總統(tǒng)提名的政府官員,已有多位尚未上臺便聲名狼藉。多年前,當老師點評課文“你忠實的朋友,過去是正派人,現(xiàn)在卻成了偽證犯、小偷、拐尸犯、酒瘋子、賄賂犯和訛詐犯的馬克。吐溫?!睍r,把其當作了民主的反面教材?,F(xiàn)在回過頭來看,《競選州長》這個反面教材也有值得我們借鑒的地方。普通公民在當官前好壞一般沒人管,一旦涉足官場,未立先破,形象“先負起來”,而且自始至終,負面新聞不斷,批評之聲不絕,除非下了臺。在這樣的輿論鉗制下,官員在臺上只得規(guī)規(guī)矩矩,而不敢越雷池半步。相反,在正面形象聳立的官場,“正面形象”衍變成了官員作奸犯科的最佳保護傘。

  歷史證明,實踐也證明,官員形象“負面化”,有助于官德、官風、官場正面化。當然,這個“負面化”也不是非要把官員個個搞得灰頭土臉不可,而是“撥正反負”,去掉粉飾,加強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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