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上半年地方應對網絡輿情能力排行榜
說明:本表數據為11位輿情分析師采用德爾菲法,對地方政府應對網絡輿情表現進行分項評估后得出。其中政府響應、信息透明度、政府公信力三項為常規(guī)指標,分值區(qū)域分別為-10~10分;恢復秩序、動態(tài)反應、官員問責三項為特殊指標,分值區(qū)域分別為-5~5分、-3~3分、-3~3分。輿情分析師依據以上各項指標對政府表現分別做出評價,政府表現越出色、應對越得體則得分越高,反之則得分越低。最終依據各項表現綜合所得總分,得出藍、黃、橙、紅四級警報級別,警報程度相應由低到高。其中總分20.00分以上為藍色警報,政府應對總體較為得體;總分15.00~19.99分為黃色警報,政府應對有待進一步加強;總分10.00~14.99為橙色警報,政府應對存在明顯問題;總分10.00分以下為紅色警報,政府應對嚴重失當,存在重大缺陷。
湖北巴東縣鄧玉嬌案
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室輿情分析師單學剛:
“網絡民意”的力量在鄧案的發(fā)展過程中得到了集中體現,可以說網絡不僅僅監(jiān)督了事件過程,也起到了直接推動甚至改變方向的作用。
地方政府在此案的信息透明方面與過去相比并非毫無進步,然而,這起案件也突出反映出基層政府對信息公開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十分陌生。這一起并不復雜的刑事案件,卻因沾上了“鎮(zhèn)招商辦主任”這一在中國干部體系中根本不入流的“官”而演變成“泛政治事件”,并引發(fā)了網絡上“仇官”情緒的集中爆發(fā)。
對此,地方政府要敢于和部分無良官員“切割”,不能讓任何個體的無良官員都要去“代表”整個黨和政府,而不假思索、不計代價地去維護。
特邀專家曹景行(著名時事評論員、專欄作者):
民間輿論的一邊倒同情鄧玉嬌,是因為民眾無法再容忍某些官員憑仗權勢胡作非為他們普遍擔心,在鄧貴大、黃德貴之輩可以如此囂張的地方,司法公正能不能得到保障,“弱女子”鄧玉嬌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但互聯網的力量改變了鄧玉嬌案中的強弱對比。
互聯網上的輿論傾向有沒有干預司法或扭曲司法公正?就鄧玉嬌案來說,至今為止,互聯網的最重要影響是有力地促使司法部門較為公開透明地查案辦案,特別是還原案發(fā)真相。同時,在地方法制并不完善的現實環(huán)境中,網上輿論有效地遏制了地方權力干預司法的可能,起到了一種特殊的制衡作用。
